关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潭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是第十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的重要组成项目。本次活动旨在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与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我、完善自我,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努力成立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事业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校团委成立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顾 问:李伯超
主 任:肖志伟
副主任:陈非文
成 员: 马 卿 毛 斌 黎益君 杨建军 雷海岩 赵 婵 谷立平 刘溟辉 魏 莎 伏 帅 陈 娟 周 计 胡 阳 陈 奕
刘 行 欧阳珊娜 易正天 罗 栋 易 锐
二、奖项设置
湘潭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10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队)奖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具体奖项及说明如下:
1、“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2名)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活动,发表高质量论文和申请并参与高等级研究课题,成果突出。
2、“芙蓉学子•社会活动奖”(2名)
担任各类学生组织主要干部,积极策划并组织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效果明显。
3、“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2名)
助人为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无私奉献,品格优良,是当代大学生学习的榜样。
4、“芙蓉学子•公益爱心奖”(2名)
坚持以实际行动策划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所开展的公益行动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受到广泛好评。
5、“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2名)
团队成员之间精诚合作,组织凝聚力强。团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等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6、“芙蓉学子•多才多艺奖”(2名)
能充分展示着自己的才华,勇于展现自己,充满青春活力与朝气,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7、“芙蓉学子•突出贡献奖”(2名)
积极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学校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8、“芙蓉学子•自主创新奖”(2名)
积极主动地参与大学生自主创新活动,不断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在专利申请、科技发明制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9、“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2名)
在逆境中成材,意志坚强,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0、“芙蓉学子•感动湘大奖”(2名)
一句话语,一个行为,一种精神,用平凡的方式书写着自己的人生,却感动了身边的人,感动了湘大。
三、候选人资格
湘潭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活动流程和时间安排
1、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安排、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本项目,学校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2、活动进程
1)前期准备
制定《湘潭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行实施方案》,成立本次活动组委会。
2)候选人的产生
根据候选人资格条件,申报者可在校团委"三翼校园"网站下载候选人(团队)推荐表认真进行填写。推荐材料字数控制1000-1500字。每人(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各学院团委每个奖项限推荐一名,并于9月25日之前统一将材料并附电子材料交校团委办公室。
3)候选人资格审查
组委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4)评审小组审查。
校团委召开专职团干部和部分学生干部会议对各奖项的候选人采取投票方式进行初步评审,各奖项入围的候选人数原则上以2人(团队)为上限。
5)公示(10月1日-10月10日)
活动组委会对入围名单及推荐材料公示10天,形式为海报公示和网上评议。公开各评审小组组长办公电话和电子信箱,以便有异议者可以随时向组委会反映情况。
6)颁奖典礼
10月下旬举行颁奖典礼。现场将揭晓各个奖项的获得者,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及嘉宾出席。
五、我院的具体安排
我院成立由学工办和院团委主席团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各学生集体和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于9月24日上午12:00以前将材料及电子资料上交学工办(化学化工大楼A310)。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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