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

2013年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07 09:35:05 点击次数: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院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

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复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管理机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监督和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朱卫国

副组长:周卫平,费俊杰

成员:张海良,王先友,王学业,黎华明,邓国军,阳年发,周方钦,杨立新,刘恩辉,曹靖,邹晓轩

秘书:文小红

电话:0731-58292229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1.复试考生须单科和总分执行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一类地区的基本要求。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3.最终复试人数不超过:(总指标数-推免生数)*1.2

4.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① 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由大英部和化学学院组织)。

②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报考学院。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湘潭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③面试: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

5.成绩核算: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及所获得奖学金等级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最后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

② 初试总成绩÷5×0.7 =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 B2(面试成绩)+ B3(听力、口语)

③ 最后总成绩D = A + B

6.公示制度: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以适当的形式公示一周。

7.导师确定: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导师确定由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五、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具体安排

地点

负责单位

4月10日上午

8:00-12:00

资格审查(具体见学校通知)

俱乐部

研招办

4月10日中午

13:00-13:30

英语听力

逸夫楼

研招办

4月10日下午

4月10日全天

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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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大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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