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校党委委员、副校级督导员张海良来我院宣布有关院领导的任免情况。
根据湘潭大学“湘大政干发〔2016〕20号”,费俊杰同志任科技处处长、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化学学院副院长职务;裴勇同志任化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根据湘潭大学“湘大政干发〔2016〕21号”, 因任期届满,免去王学业同志化学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海良充分肯定王学业、费俊杰在任职期间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并希望两位继续支持化学学院的工作。王学业、费俊杰发言感谢老师们在工作中老师们的支持配合。裴勇表示一定认真学习,勤勉履职,公正处事,廉洁奉公。
全院70多名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刘稳丰主持。(照片由王果提供)